市民陈女士是我市一家公司的行政工作人员,今年八月份陈女士去中国电信蚌埠分公司给自己公司交电话费的时候发现跟公司固话绑定的手机,从去年八月份起每月被多收一百元话费,到现在为止已经被多收了1100元。于是,陈女士就找到电信营业厅希望中国电信蚌埠分公司道歉、退还多收的钱并做适当赔偿。但是,电信营业厅的值班经理却告诉陈女士,可以退还多收的1100元,但是没有相关条例规定给陈女士做出赔偿。陈女士对此觉得很不服气,如果不是自己发现电话被多收费了不知道还会被多收多少钱,只是退还多收的钱,对电信公司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对消费者更是不公平。为此,陈女士打电话给蚌埠市消保委,希望市消保委出面解决自己的问题,并为自己争取赔偿。
市消保委接到陈女士反映的情况后,立即和中国电信蚌埠分公司客服中心取得联系,要求电信公司查清陈女士反映的问题,从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妥善解决陈女士反映的问题,尽量做到让消费者满意。最终,在市消保委的敦促下,中国电信蚌埠分公司退还多收的1100元,并给陈女士两百元作为补偿,陈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