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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番五次出故障 多次调解换新机

2016-08-05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消协秋浦分会   作者:陆正茂   浏览:3844

近日,池州市贵池区消费者协会秋浦分会成功调解一起因三轮摩托车发动机频出故障,要求退货而引发的消费纠纷。

2015年7月上旬,消费者孙先生以6800元的价格在城区某专卖店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的三轮摩托车,在使用不到五个月的时间,该三轮摩托车的缸套活塞就坏了,商家给予有偿维修。可是仅过了一个月,该三轮摩托车又不能正常行驶了,这次商家以马上要过春节了没时间为由,又拖了一个月才给予有偿更换了一只零部件。但直到今年5月初,孙先生来到商家要求维修发动机时,商家却告知孙先生该三轮摩托车的发动机无法修理,需要更换。没办法,经与商家协商,孙先生再花1100元更换了新的发动机。只过了半个月,新换的发动机又坏了,孙先生只好再打电话要求商家上门维修处理,可商家这次却以种种理由推说没时间。此时孙先生气愤至极,认为该三轮摩托车三番五次出故障,且维修多次无果,一定是质量有问题,遂要求退货。商家却反而指责是孙先生超负荷运载而人为造成的,拒绝孙先生的退货要求。无奈之下,孙先生只好投诉消协,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介入调查,并先后前往商家和孙先生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商家虽承认该三轮摩托车发动机多次损坏的事实,但认为是孙先生在运载过程中操作不当和超负荷运载造成的,是人为因素,不是质量问题。而孙先生经该三轮摩托车三番五次出故障折腾后,对其产品质量完全失去了信心,坚称该三轮摩托车有质量有问题,要求商家退货。双方各持已见。鉴于此三轮摩托车发动机多次损坏的事实,工作人员随即与厂家取得联系,冒着高温酷暑,再次前往孙先生家中采集、拍照该三轮摩托车发动机型号、车架号等一手材料及图片,发往厂家进行核查求证该三轮摩托车发动机的真伪。在得到厂家确认该三轮摩托车是其生产的肯定答复后,工作人员根据《消法》、《安徽省消保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调查的结果,再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耐心细致的做说服工作,最后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商家免费为孙先生的三轮摩托车更换新的发动机。

至此,经过二个多月的不懈调解,此消费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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