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物流行业的兴起,物流成为人们投递物品的不错选择,但在其迅速发展的同时,弊端与漏洞也逐步显现。前不久,阜南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杨先生的投诉,杨先生称他于今年1月19日在阜南县花费100元邮资将其购买的衣服、鞋油、糖果约价值3000元的物品委托阜南某物流公司运至新疆石河子,发货时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当场验货 。
过了很久,杨先生远在新疆石河子的儿子迟迟没有收到物品,杨先生先后20多次找到物流公司交涉,对方说正在联系其上一级物流公司解决,一再拖延,无奈,杨先生投诉到阜南县消费者协会。
县消协接到投诉后迅速与物流公司取得联系,对方承认邮寄的物品没有安全寄至目的地,对杨先生所寄出去的物品含糊其辞,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快递公司没有提供“安全、及时的快递服务”,主要责任在于快递公司,但是在这起纠纷中,杨先生未列出经物流公司验证的邮寄物品清单,在办理快递服务时也没有选择“保价条款”,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经组织双方多次调解,终达成协议由物流公司赔偿杨先生1000元人民币。
最后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消费者,邮寄贵重物品谨记保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