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季度县消协共受理投诉案件36件,已解决36件,解决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接待来访、来电咨询共168余人次。
一、本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基本情况
(一)按性质分析:质量问题共13件,占投诉总量的36.11%;价格问题共2件,占投诉总量的5.56%;合同问题共4件,占投诉总量的11.11%;虚假宣传问题共5件,占投诉总量的13.89%;售后服务问题共4件,占投诉总量的11.11%;其他问题投诉8件,占总投诉的22.22%。(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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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质量 |
价格 |
合同 |
虚假宣传 |
售后服务 |
其他 |
|
数量 |
13 |
2 |
4 |
5 |
4 |
8 |
|
所占 比例 |
36.11% |
5.56% |
11.11% |
13.89% |
11.11% |
22.22% |
表一:2016年第二季度投诉类别所占比例 (单位:件)
(二)按类别分析:家用电子电器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2.78%;服装鞋帽类为5件,占投诉总量的13.89%;食品类为2件,占投诉总量的5.56%;房屋及建材类4件,占投诉总量的11.11%;日用商品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2.78%;交通工具类3件,占投诉总量的8.32%;生活、社会服务类8件,占投诉总量的22.22%;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2.78%;电信服务类4件,占投诉总量的11.11%;互联网服务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2.78%;公共设施服务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2.78%;其他商品和服务类5件,占投诉总量的13.89%;。(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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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家用电子电器 |
服装鞋帽类 |
食品类 |
房屋 及建材 |
日用商品类 |
交通工具类 |
生活、社会服务类 |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 |
电信服务类 |
互联网服务类 |
公共设施服务类 |
其他商品和服务类 |
|
数量 |
1 |
5 |
2 |
4 |
1 |
3 |
8 |
1 |
4 |
1 |
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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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 比例 |
2.78% |
13.89% |
5.56% |
11.11% |
2.78% |
8.32% |
22.22% |
2.78% |
11.11% |
2.78% |
2.78% |
13.89% |
表二:2016年第二季度投诉性质所占比例 (单位:件)
二、综合本期消费者投诉有如下特点:
(一)质量类投诉是整个季度投诉情况的重点,其次是其他类服务问题。从整个投诉情况来分析,质量类的投诉情况比较分散,并未在某个投诉性质上具体反映出来,从而可以看出投诉的领域在扩大,但在固定的某个性质上并未有所增加,相比之下,反而有所减少。尤其是汽车方面的质量问题投诉有明显上升的趋势。
(二)从商品类别来看,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量较为突出。而从这8起投诉生活、社会服务类的内容中,有5起都是关于美容、美发服务的投诉。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已经不再满足于基本的吃、住、行等方面的消费,他们往往会更加注重养生等方面的消费服务,例如,美容、美发、足疗、健身等方面。而这些行业的消费方式大部分都是以预付款方式进行消费服务,因此,在进行消费时,会出现很多消费不满意、消费不及时、消费后无法提供服务等一系列的消费纠纷。而出现问题后,由于已经预付了后期的费用,再想退回来,难上加难,协调起来也相当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