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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柜漏氟致茶叶变质 消保委调解消费者获赔2.2万元

2016-07-14   来源:无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城分会   作者:无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城分会   浏览:5358
 

【案情简介】

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其于20154月份在该镇某电器经销商处以2000元价格购买某品牌冰柜,使用不到半年出现不制冷,冰柜内120.7斤茶叶全部变质,厂家的售后服务部门上门鉴定为“系统漏氟”,消费者要求赔偿,双方就此事发生纠纷,协商解决无果。20151019日,消费者向开城分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无为县消保委开城分会受理了该起投诉。及时与经销商取得联系,经初步调查,情况基本属实。开城分会约谈了冰柜代购商和巢湖的经销商、以及该品牌冰柜的无为售后服务公司,由于茶叶的市场价格相差较大,双方存在很大的争议,经过多次协商都未能达成一致。分会工作人员一边不放弃对王女士和经销商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一方面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上了该品牌冰柜的生产厂家,并向厂家介绍王女士家的实际情况、无为县茶叶的产出成本、销售价格等,厂家最终答应赔付同型号冰柜1台,并于201671日前赔偿王女士茶叶损失20000元,王女士对此表示认可,并对开城分会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了感谢。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消费者购买商品因质量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我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及相关规定对此起投诉进行了处理。本案中鉴于茶叶的市场价格相差较大,王女士与经销商、厂家售后在赔付金额上又存在很大的争议,双方在处理时有一个理解和协商过程,消保委并未一味终止调解,所以只能建议双方协商处理,时间也较长,终经组织双方多次协商解决了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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