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固镇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丁女士关于某手机店的投诉。在县消协的调解下,丁女士成功实现手机退货,拿到了2550元的购机款。
近日,丁女士在固镇县城某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价值2550元的某品牌手机。然而仅使用一周,手机就出现故障,电话打不出去。次日丁女士联系店主要求退换新机,店主经检测后为其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一部新手机。孰料,没过几日问题同样出现。丁女士便又来到手机店理论,双方发生争执。无奈丁女士向固镇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县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县消协工作人员向店主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在县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店主承认己方的责任所在,履行“三包”规定,全额退还丁女士购机款2550元。
固镇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当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切不可忍气吞声,而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向有关部门投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