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召开居民生活供水实行阶梯水价听证会
2016年7月6日砀山县召开居民生活供水实行阶梯水价听证会,听证会在物价局会议室召开。此次听证会由消费者、经营者、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律人士、社会组织等共16人参加听证会。同时,设4名旁听证人,由物价局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听证会参加人由新闻媒体公开征集、自愿报名、消费者组织推荐和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据砀山县物价局关于制定砀山城区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50元,低保户生活用水价每立方米1.20元。按照国家发改委、省政府文件及省物价局的指导意见精神,参照省内其他地市县做法,结合我县居民均实际用水量,提出如下听证方案:
(一)阶梯水量:以户为计量单位(每户按3人计算),以年度水量作为计量周期,对“一户一表”的城市居民用户,阶梯水量设置为三级:第一阶梯为每户每年用水量不超过150(含)立方米,第二阶梯为151-240立方米(含)之间的部分,第三阶梯为240立方米以上部分。对户籍人口超过3人的多人口家庭,适当增加阶梯水量基数,每增加一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6立方米。
(二)阶梯价格:城市居民供水价格实行阶梯水价,阶梯价格为三级,级差比为1:1.5:3。第一阶梯价格按现行居民供水价格执行,即每立方米1.50元,第二阶梯价格为每立方米2.25元,第三阶梯价格为每立方米4.50元。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居民(持政府颁发的特困证明材料)居民用水价格扔执行每立方米1.20元,阶梯水量同上,阶梯价格为1:1.5:3。
听证会上,16名听证会参加人结合各自就实施阶梯水价进行社会调查的结果,纷纷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认为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价格不但可以促进节约用水,而且对绝大多数居民的消费支出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同意或基本同意此次听证方案。同时,建议自来水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降低供水成本,做好实施阶梯水价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听证会后,县物价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表示,会后将把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梳理,积极采纳,并如实向县政府报告。
砀山县消保委 王桂芹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