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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上门推销有陷阱 购买须谨慎

2016-07-04   来源:歙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路磊   浏览:2151

 

近期,歙县消保委接到某小区消费者反映,称有人自称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推销安装门窗报警器,并收取50-100元费用。某消费者觉得事有蹊跷,向物业公司核实情况,发现并非是物业公司安排的,该报警器在网上售价仅需几元至十几元。

歙县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切勿轻信上门推销的商品,要谨慎对待,辨别真伪防上当。新修订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上门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预约并征得消费者同意。

作为消费者,对待上门推销商品或服务,要仔细辨别查验,做到“三查”:一查商品。仔细检查商品质量,查看有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合格证等,对于报警器这类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商品,要查看是否有3C认证。二查销售主体。查看销售主体是否是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及服务,要向经营者索要盖有公司印章的销售凭证及售后服务卡,并注明商品名称、购买时间、三包期限及售后电话等重要信息并妥善保管。对于无法提供有效信息的,一定要谨慎对待。三查身份。对于水电气、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等单位员工的上门服务,一定要问清情况,可通过拨打各相关单位的公共服务电话来核实人员身份,以防有人假冒该单位员工推销商品或进行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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