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市民刘女士将一面写着“依法办案的典范 公平正义的青天”的锦旗送到蚌埠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钱扬平的手中,感谢市消协前期为自己解决购买手机遇到的烦心事。
5月26日,刘女士购买的老年手机里居然有半个月前的使用记录,于是,刘女士就拿着这部新买的手机找到销售人员要求商家更换新机并进行赔偿。但是,商家只是解释手机使用记录是之前的营销人员调试造成的,不是故意欺诈,可以给刘女士更换新机,但是不会对刘女士给予赔偿。于是,刘女士将此事投诉到蚌埠市消费者协会。
接到刘女士的投诉后,蚌埠市消费者协会找来商家多次宣讲最新的《消法》规定和消费者的正当述求,但是,几次调解商家虽然承认错误都不肯进行三倍赔偿,最后只肯给刘女士更换新机,赔偿五十元作为补偿。对经营者调解不成,市消协并没有放弃,找到租赁柜台的负责人,要求租赁方承担一定的责任。最终,在市消协的不懈调解下,商家给予刘女士更换新机,并提供两百元作为补偿,刘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接受,对市消协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