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至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涉嫌卖车搭售保险的纠纷,经长达三个月的调解,最终促使经销商退回消费者交纳的押金1000元。
2013年年底,消费者丁某在县某汽贸处购买了一辆价值13万元的雪铁龙C4L轿车,购买时通过银行按揭贷款,分3年付款,经销商要求到指定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续保押金1000元,第一年在指定保险公司投保,保费明显高于其它公司,后二年丁某自己投保,现保险期限已满,找销售商退回押金时,对方给予拒绝,再次找销售商协调时,对方以保险须按他们指定的公司保险,消费者认为这是强行要求购买保险,双方协调不成的情况下,遂向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维权。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经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当即会同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局执法人员一同前往按揭贷款银行,并召集了当事信贷员及经销商,消协工作人员耐心宣传《消法》的有关规定,指出经销商这种搭售“保险”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通过反复协商调解,同时,银行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最后促使经销商退还了消费者的续保押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