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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处理一起老年人服用保健品产生不良反应消费投诉

2016-06-16   作者:蚌埠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4030

4月27日,市民丁女士在我市某保健品公司购买共计2690元保健品,服用两天后丁女士就出现头晕、心慌等不良反应,于是,丁女士立即到该保健品公司将自己的情况反映给该公司。

闻听丁女士的情况,公司要求丁女士半月后再试吃购买的保健品,如再有不良反应就给买的产品退掉。然而,丁女士进行二次服用后任然有不良反应。当消费者再次和公司联系,公司却不愿意退购保健品原数额,为此消费者不能接受于是到消协求助。

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在受理该投诉后,与该保健品公司取得联系,多次做双方的工作。最终,经消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保健品公司退回丁女士购买的未开封产品,共计2500元。剩余已开封的胶囊退回公司,口服液留给丁女士。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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