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泉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押金退还纠纷。
2016年5月25日,消协人员接到消费者任某的投诉,反映其在某窗帘店看中一款吊灯,当即交了800元的押金,半小时后其后悔了,要求商家退还押金遭拒绝引发争执,消协人员受理任某投诉后,积极展开了调查,得知任某反映情况属实,经过工作人员多次协商沟通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窗帘店无条件一次性退还消费者任某支付的800元押金,双方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