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界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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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多措并举,促进消费维权发展

2016-05-26   作者:界首消协   浏览:1886
 

  针对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在实际消费维权工作中,调解难、举证难、索赔难、执行难等问题的存在,特别是在农村,由于执法、监督力量薄弱,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难度更大,界首市消费者协会探索建立受理消费者投诉多项新制度,切实强化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

  (一)推行小额消费纠纷和解制度。近年来,界首消协通过在企业建立消费者协会投诉站等形式,推动经营者与消费者以和解的方式解决消费纠纷,化解了大量消费纠纷,解决了大量消费矛盾,受到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好评。通过和解方式解决消费纠纷,具有简便、及时、直接、平和等特点,对于标的额较小的纠纷或讲信誉、重质量的经营者来说,采用这种方法解决消费纠纷可以取得较为圆满的结果。基层组织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消费纠纷标的额一般较小,推行小额消费纠纷和解制度,引导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抱着公平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诚意解决消费纠纷,一方面,消费者满意,降低了维权成本,维护了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经营者积极解决与消费者的纠纷,可以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从而赢得更多的消费者和更大的市场份额。

  (二)推行大额消费纠纷调解制度。大额消费纠纷,消费者和经营者往往在赔偿数额上容易产生分歧,不易达成协议,需要消协组织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调解,促成消费争议的解决。但这类投诉,常常存在消费者与经营者各执一词、举证难、鉴定难等问题,给调解增加了难度。为此,界首市消协在基层组织建设上,注重了职能整合和优势互补,将消费者协会投诉站与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合二为一,将消费者协会的社会监督职能与12315的申诉举报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强大合力,增强了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力度。处理消费纠纷,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手段并用,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大等特点,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推行投诉信息反馈制度。每季度,界首消协根据受理的消费者投诉的具体情况,认真总结归纳,撰写投诉分析报告,总结分析不同行业、不同系统的最新消费投诉动向,归纳挖掘具有相似性、代表性的消费投诉信息,及时向各行业和系统反馈消费者投诉信息,剖析消费者投诉反映出的问题,与行业、系统共同研究解决消费者投诉的具体办法,从而推动不同行业、不同系统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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