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泾县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速递包裹途中丢失消费纠纷案,消费者解女士获得了1000元赔偿。
家住泾县泾川镇晏公社区的解女士来到县消保委投诉,反映她于今年元月份在县城一速递公司寄出包裹一件(内有衣物20多件价值2000多元),寄往成都市锦江区某处,时隔一个多月,对方仍未收到,前往该速递单位咨询,经查询,该包裹滞留在合肥中转站。随后,该中转站重新将包裹寄往成都,但至五月初,该包裹成都方面仍无收到,又找到该速递单位,后经多方查找,未能找到包裹去向。解女士便找到速递单位要求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县消保委受理投诉后,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调查,证明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并与速递单位取得了联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县消保委调解下,消费者解女士获得了赔偿,并对调解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