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家住凤阳县的孙先生去我市风之星别克4S店购买2016款别克英朗家用轿车,当时购车时销售人员介绍2016款的别克英朗家用轿车要11万多元,但是,孙先生在付款时却只付十万多元,当时,孙先生想都没想直接就把车开回了家。
回家后,孙先生感觉事情可能有些蹊跷,于是就通过别克轿车的全国客服查询了自己购买的轿车车型,结果,确被告知,自己开回来的车是2015款的别克英朗,而不是自己想要的2016款车型。于是,孙先生又找到4S店要求更换自己想要的汽车车型。
但是,4S店告诉孙先生汽车已经卖给了孙先生,因卖车手续全部办齐,不可能再退回来。可以适当给孙先生提供一些补偿。双方因为无法就补偿金额达成协议。于是,孙先生找到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希望消协出面协调给自己多些补偿。
经调查,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发现,孙先生和别克4S店签订的购车合同要买的车型是2016款,但是所付款是2015款的车型的价格,对此市消协认为,双方在签订合同及提车过程中均存在一定过失。最终,经市消协调解,别克4S店补偿消费者价值1000元的3次免费保养,孙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