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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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八十六:购买化肥五注意

2016-04-21   作者:太和县消协   浏览:2429

    眼下正是农村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化肥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被称为农作物的“粮食”,其质量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有着直接的影响。然而,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在此太和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购买化肥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防范夸大性宣传或虚假宣传的欺骗。农民朋友选购时,不要盲目轻信。
  二要严把进货渠道关。一定要到正规企业的销售处或信誉好、证照齐全的农资经销单位购买化肥。
   选购化肥时要认真仔细查看其检验合格证和包装上的各种标志。包括化肥名称、养分含量、合格证、生产日期或批号、生产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等。
  四购买化肥一定要索要发票,日后若出现质量问题时作为投诉索赔凭据。

五、如果发生消费纠纷,请及时携带消费凭证到县消协投诉或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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