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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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2016年第一期)

2016-03-28   来源:临泉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陈娟   浏览:2748

清明小长假即将到来, 清明节除了要进行传统祭奠活动,踏青、赏花、春游也是很多人享受春日阳光的好机会,势必又会迎来一次出行高潮,在此,临泉县消费者协会特发布消费警示:

   一、旅游消费提示

   1、选择正规的旅行社,提防打折陷阱,多看看旅行社资质和合同具体内容。

2、网站团购需谨慎。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团购券的商品和服务内容,消费者就餐前最好先打电话咨询和预约,同时要注意保存服务票据。

3、购买旅行社推荐产品需慎重。多数旅游景点与旅行社往往私下都有不成文的协议,凡旅客到景点购物,景点都会给导游一些好处。所以购买时一定要谨慎,保留好购物凭证,以便合法权益受侵害时有利维权。

二、祭奠消费提示

购买祭品和燃放鞭炮需谨慎。1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2、烧纸和燃放鞭炮,应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切勿在禁放区内燃放,燃放时应尽量选择在比较空旷的场地进行,并做好安全防护。3扫墓避开高峰注意安全清明时节,扫墓人数众多,交通堵塞,应尽量避开祭奠高峰时间,减少意外发生。

三、维权提示:

1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勿忘索取相关购物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2、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当地消协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临泉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0558-653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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