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郎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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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产品受伤 消协化解纠纷

2016-03-23   来源:郎溪县消协   作者:张旭升 刘斌亚   浏览:3592
        近日,郎溪县梅渚镇的廖先生在会场赶集时,看到一家销售电动工具的摊主在演示,廖先生觉得电动工具非常实用,就向卖家也要了一把电动工具来试用,但是由于操作不当,不慎将自己的手割伤,廖先生被立即送往了医院,之后廖先生的儿子向消协求助。

    梅渚消协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卖家称:廖先生是自己在操作过程中,由于自己的操作失误导致自己受伤,跟自己没有关系。而廖先生则认为:店家在操作前,没有进行安全提醒与告知,店家应该赔偿他的医药费。针对廖先生的投诉请求,消协人员与双方进行协调沟通,最后由店家支付廖先生的医疗费用6000元,廖先生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调解结束后,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根据新实施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在销售或者服务前,向消费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一旦遇到问题请向消协或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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