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表彰20家 “诚信单位”企业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即,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召开会议对获得阜南县第二届“诚信单位”的安徽王家坝酒业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进行表彰。
2015年10月起,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在全县开展了阜南县第二届“诚信单位”推荐评选活动。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按照“自愿申报、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经基层消协分会的实地考核和初审,县消费者协会的考察、审核的公示并征求部门消费者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推荐安徽王家坝酒业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为阜南县第二届“诚信单位”,推荐期为2年。
县市场监督局、县消协要求获得推荐的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以优质的商品、优良的服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做出贡献。(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