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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全市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综述

2016-03-15   作者:市消协   浏览:1866
 

池州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池州市消费者协会

20163月15日)

2015年,市工商质监局、市消协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加强消费维权基础工作,健全完善维权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了消费知识宣传、纠纷化解、社会监督、组织建设和专项整治等工作,为营造安全消费环境、服务“三区”发展、建设幸福池州做出了新贡献。

一、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形成社会舆论氛围

积极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有效宣传方式,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宣传活动。举办了池州市“港华杯” 3·15消费维权知识网上答题竞赛活动,通过在线答题方式普及消费维权及用水知识,吸引了三千余位消费者参与答题;联合十多家市消协理事单位举办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活动,现场受理投诉及咨询8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两万余元。二是开展校园消费教育工作,提高学生消费维权能力。六月,市消协开展了消费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采取多媒体课堂实例讲解、课外现场实践等方式,指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科学健康消费观念。三是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914日—1014日,市消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全市各级消协共走进25个社区和农村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共有700余名消费者参与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市消协各理事单位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二、畅通消费维权救助渠道,延伸消费维权触角

不断巩固、创新投诉载体,拓宽投诉渠道,延伸调解平台,为提升维权效能,促进和谐消费提供了有力保障。一年来,市工商质监局12315消费投诉指挥中心和12365质量热线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3576件,调解消费纠纷和产品质量纠纷6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6.83万元。2015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0件,解决28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万余元,共接待咨询、来访4000人次。全市各级消协分别与当地人民法院建立了诉调衔接制度,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对接,形成合力,优势互补

三、强化消费维权社会监督,优化消费维权环境

以社会监督为抓手,切实做到了以监督促整改、以监督促规范、以监督促维权,为保证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开展消费调查,市消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新《消法》实施相关情况问卷调查和旅游行业问卷调查,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市消协通过查询和建议等方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送查询函,均得到了及时回复。

四、发挥理事单位作用,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围绕构建“大消协”的目标,市消协不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重点组织整合相关理事单位的维权资源,凝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努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一是理事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市农委于3月份在全市开展了农资打假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市物价局在政府网和本局网站发布价格法规政策和市场价格信息,市公安局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活动、5.15打击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日等节点,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预警,防范经济犯罪活动等。二是理事单位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处理消费纠纷。如市药监局受理“12331”电话投诉17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市烟草专卖局开通了“12313”、“96300”举报监督电话,共受理举报2起,办结率和回复率都达到100%

五、开展消费维权专项整治,打击不法侵权行为

市工商质监局围绕消费维权的重点领域,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认真开展打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两节期间专项打假及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案件202。二是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加强二手车市场、农资市场、禽类市场、网络商品交易等方面的监管。三是严厉查处消费侵权案件,以酒类、食用油、化肥、建筑材料、儿童用品等与消费者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为重点,开展了“质检利剑行动”,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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