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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区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2016-03-15   来源:工作   作者:崔乐   浏览:1773
 

为迎接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以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宗旨;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开拓创新、构建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为核心;以“新消费我做主”为消费年主题,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使消费环境得到优化;以消费者科学消费,文明消费,依法维权为重点开展纪念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建设,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开展的有关活动情况小结如下: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此项活动落实到位。

为更好地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成立了八公山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区政府副区长满铭辉担任,副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余南平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职责是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组织、联络成员单位开展纪念活动。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刚任办公室主任。

33由八公山区人民政府主办,八公山区市场局、消费者协会承办的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启动仪式在八公山区市场监管局拉开序幕。组委会由区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物价局、区卫生局、区执法局、各街道、社区、企业等30多个有关执法部门和部分企业组成。在制定的实施方案中回顾了2015年我区消费维权所取得的成绩及2016年工作打算;阐述了年主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各部门、单位结合年主题,按照“方案”精心准备、认真落实,开展好“3.15”系列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以突出宣传新《消法》为主要内容。新?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3.15实施,我们积极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大力推动《消保条例》全面贯彻落实。

三、强化教育引导,通过声势浩大影响广泛的纪念活动,为消费者排忧解惑,增长消费知识,增强维权能力;引导消费者适度消费、理性消费,抵制浪费;促使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法经营;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

四、突出消费维权,打造活动亮点,针对当地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和社会监督。组织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开展点评、评议、体察等活动,及时挖掘、宣传消费维权创新做法和基层消费维权人物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认真做好“3·15”期间的投诉受理调处工作,认真解答、受理、调解、调查、处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申诉、举报案件;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群体投诉的应对和处置,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组织展示维权成果   315日上午,有区消协、东方集团新庄孜矿医院、八公山豆制品厂、兴兴豆制品厂、新华保险、蓝天超市超市共8家单位参加了活动。活动现场,围绕“新消费、我做主”的年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会场上放置1个彩虹门,,设置大型宣传牌4块,靠牌、横幅2处,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讲解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二家豆制品厂设立产品展示台,开展名优产品免费品尝和让利销售活动,东方集团新庄孜医院开展义诊服务等。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20余人次,共散发宣传资料2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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