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宣读了第四届理事会章程修改说明。会议聘请凌文东、夏德银为来安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名誉会长;推选陶明为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选举产生了1名常务副会长、5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和14名常务理事。
会上新当选的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陶明在讲话中明确了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目标,就如何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依法履职,统一思想,强化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全面履职,适应新常态,积极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三是创新履职,继往开来,全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凌文东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消协顺利换届和新当选的消协理事会组成人员表示祝贺,对县消协在历年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在妥善化解消费纠纷上下功夫,二是要在增强消费维权合力上下功夫,三是要在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上下功夫。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坚持继承创新,严格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工作,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新局面。
会议还围绕“新消费我做主”的年主题,就今年“3·15”纪念活动做了具体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