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阜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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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政府召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暨消协三届十二次理事会、维权案例新闻通气会

2016-03-14   来源:原创   作者:唐波   浏览:1819
 

311上午,阜南县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暨消协三届十二次理事会、维权案例新闻通气会在县会务中心一号会议室隆重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健、县人大副主任苗海丰、县政协副主席闫俊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勇,消协理事单位出席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秀友主持。

会议首先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协会长陈勇作第三届十一次理事会工作报告,安排部署2016年理事会工作。陈会长总结了201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对2016年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秀友宣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活动的通知》并具体布置“3.15”活动安排。会议发布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大处罚案例和县消协十大维权案例。

县人大副主任苗海丰宣读了《阜阳市第九届“诚信单位”推荐决定》,并鼓励获得推荐资格的单位继续营造消费和谐、诚信的购物环境。县政协副主席闫俊涛宣读了《阜南县第二届“诚信单位”推荐决定》。

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健同志最后作重要讲话。李县长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阜南县消协2015年度的工作,他要求消协理事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倡导消费者优先理念,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消费者、关注消费者、呵护消费者、适应消费者的浓厚氛围;要紧紧围绕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热点、抓住难点、突出重点、抓出亮点、以点带面,提高我县消协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要加强消协队伍和机构建设,加强消协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学习培训,更好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同时要按照要求做好阜南县消费者协会的更名及揭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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