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陵县隆重纪念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
实施方案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隆重纪念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16年“新消费,我做主”的年主题,积极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根据县政府办政办秘[2016]15号文件精神统一部署,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隆重纪念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现提出我局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南陵县隆重纪念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二、活动主题
新消费 我做主
三、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在全社会呼唤维权自觉,倡导消费者优先,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充分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
四、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局局长刘宗保同志亲自担任,县局副局长盛茂松、崔春雷、朱金根为副指挥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盛茂松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国兵、贾松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五、活动安排
<一>、主活动现场(南陵广场)
1、开展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新“消法”和自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2、广泛宣传“新消费 我做主”的年主题。
3、县局及县各有关职能部门现场展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成果展示。现场受理消费者的投诉。现场举办真假商品鉴别的知识讲座。
4、供电、供水、供气、移动、电信等公用企业现场开展环保节能和安全常识的宣传咨询活动,听取消费者意见,回应消费热点。
5、现场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
<二>、联动我县家俱、旅游、汽车销售、医疗等企、事业单位在活动现场,围绕消费热点,宣传消费。
<三>、现场举办我县部分名、特、优产品的展示、推介活动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品质消费。
<四>、组织开展集中销毁县局2015年查缴的假冒伪劣商品。
<五>、组织多家执法部门对消费市场进行检查,做好同中央电视隆重纪念“3.15”晚会的互动工作。
<六>、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驻地镇设宣传咨询台,现场受理消费者的投诉。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科室、所和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今年的“3·15”纪念活动,要按照纪念“3·15”活动组委会统一安排,各司其职,并将此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获得圆满成功。
(二)内外联动,紧密配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与消协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在活动内容与形式上要相统一,方法上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努力创新,取得良好实效。
(三)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围绕“3·15”活动来组织开展宣传,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中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网络上有内容,力求宣传的广泛性和实效性。3月15日下午1:30—4:30在南陵广场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消协各分会要同时在镇、行政村、社区设立宣传咨询点,积极为农村、社区的消费者答疑解难,宣传法规,实现消协及相关部门的上下、内外联动。
(四)高度集中,严密组织。今年我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各单位必须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统一协调,密切配合,有条不紊地组织部署和开展好宣传活动。
(五)认真统计,搞好总结。各有关部门在宣传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详细记录消费者咨询或反映的各类问题,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数字的统计工作,并于3月17日前将活动成效以书面形式报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贾松林;联系电话:0553-6820510)。
附1:南陵县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工作安排及人员分工
附2:2016年南陵县纪念“3.15”活动情况统计表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7日
附件1
南陵县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工作安排及人员分工
一、总指挥长全面统筹组织、布置、协调各项总体活动事项,接待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领导。
二、副指挥长盛茂松、崔春雷、朱金根协调县政府、县各有关部门等参加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县消协 责任人:秦加汉 贾松林
四、 1、协助总指挥组织大型现场咨询活动,3月15日当天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法律法规咨询,广泛宣传年主题。
2、联系安排各参与活动单位落实展板、空飘、展台安放。
3、联动我县公用企业、家俱、旅游。汽车销售企业,围绕消费热点,宣传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品质消费。
4、安排好值班和执法备勤,落实专人做好晚会现场转办的投诉处理工作,加强晚会曝光问题的后续处理工作。
5、做好现场安保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责任人:何兵
1、组织编印、发放新《安消保条例》等宣传材料。
2、负责现场投诉。
3、联系南陵县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制作“3.15”专题宣传节目。
五、稽查大队 责任人:朱国兵
1、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系多家执法部门对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
2、组织打假成果展示,现场举办识别真假商品。
3、组织查缴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
4、制作打击成果展板4块。
5、开展打击传销的宣传活动。
六、籍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人:何金红
1、负责现场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
2、参加联合执法检查。
七、商标广告科 责任人:阮西广
1、负责县各著名企业产品现场展示活动的联系、落实。
2、负责各参展企业的现场展位、人员安排。
八、食品科、药品科、质量与认证科、特设科、标计科等科长负责制作维权展板各一块,负责现场的讲说和保管工作并负责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九、县局办公室 责任人:高云文
1、协助县局领导接待县人大、县政府等领导,3月15日前活动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2、负责新闻采访报道工作。
3、负责县局专题资料片、消协年主题录音的播放工作。
4、负责“3.15”活动期间所用车辆的安排。
十、人事教育科 责任人:张世荣
负责食品科、药品科、质量与认证科、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科、财裝科、办公室、市场检验所各派数名干部参加“3.15”活动,现场进行法律宣传活动。
十一、财裝科 责任人:汪勤
1、在经费上保证“3.15”各项活动的开展
十二、信息中心 责任人:陈朝晖
负责“3.15”活动的后勤保障,主要负责现场布置、音响使用及所需桌椅展板送收。
所有参加活动的我局工作人员必须于3月15日下午1点前着春秋装到会场。始终保持在岗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