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消费者徐女士对阜南县消费者协会依法维权表示感谢。原因是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太阳能经销商迅速为消费者家太阳能维修完好,使其太阳能可以正常使用了。
据消费者徐女士介绍,其于2013年11月份在阜南某店购买了一台太阳能,商家承诺免费上门安装,并包修五年。不知道何故,前几天太阳能没有热水使用,可能漏水,去找经营者维修,对方口头同意维修,但是一直没有去维修。随后,消费者来到阜南县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要求商家履行“三包”义务。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与厂家负责人联系,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保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该负责人承诺,如果消费者用的是他们的产品,并在三包期内,他们愿意履行“三包”义务,该修的修,需要换的就换,并把其售后服务人员电话提供给消费者。售后服务人员经过核实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无误后,迅速为消费者换了新的配件,并保证太阳能正常使用。
消协在此提醒,消费者选购产品时应注意:选择正规商店购买,切莫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要注意检查包装内是否有检验合格证明、保修证明等材料,并仔细查看产品是否完好,有无明显质量问题等;留存发票或收据,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