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绩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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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维权难 消协调解获赔偿

2016-02-03   作者:汪冬青   浏览:3730
 

消费者洪某于20132月在绩溪县某房产开发商购买商品房一套,于20156月装修入住,入住后发现房屋的飘窗、外墙有三处漏水,导致房屋多处涂料起泡发黑脱落,一处地板鼓起。消费者洪某多次奔走房管局、住建委等有关单位,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已派人维修漏水处,漏水处已基本修复。然而双方就漏水造成的内部装修损害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于201614日来到绩溪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希望问题得到解决。

接到投诉后,绩溪县消协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立即前往洪某家中进行现场勘查,并联系开发商核实情况。经了解,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因房屋漏水,导致涂料起泡发黑脱落,地板鼓起,消费者已自行派人进行了维修恢复,于是向房地产公司提出赔偿材料费、人工费、误工费等合计3500元,而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只答应赔偿1500元。消协人员向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细致耐心地沟通调解,开发商最终同意支付给消费者赔偿金2300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后,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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