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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月嫂”将有新国标

2016-02-01   来源:网络   作者:胡进   浏览:1749

    2015年7月6日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对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和家政服务机构划分进行了的规范与界定,将于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生效的《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对不同级别护理服务的工作内容、护理技能及服务人员(俗称月嫂)要求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应为年龄在18~55岁,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等。标准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为共六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金牌级为最高等级。不同等级母婴生活护理员应该具备的技能所做要求也极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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