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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调解一起更换手机屏幕造成其他质量问题的消费投诉

2016-02-01   作者:蚌埠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1764

1月20日,市民陈女士将自己屏幕摔裂的手机送到当初购买手机的卖场进行更换,双方约定陈女士支付750元,卖家提供原装手机屏幕。

第二天,陈女士去取修好的手机时发现原本手机下方的指示灯被遮挡了起来,框架缝隙触摸键间歇性不灵敏,更换屏幕的四周有明显的胶水等诸多问题。陈女士对手机卖场维修技术非常不满,于是,要求卖家退还750元,但是,卖家认为自己就是这样更换手机屏幕的不肯给陈女士退钱。无奈的陈女士找到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希望消协出面维护自己的权益。

蚌埠市消费者协会接到陈女士的投诉后,找到给陈女士更换手机屏幕的卖场维修人员,当面指出更换手机屏幕给陈女士手机造成的其他质量问题,针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手机维修人员应该给消费者进行补助。

最终,在蚌埠市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维修人员给陈女士200元补偿金,并赠送微波炉一台。陈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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