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
中国消费者协会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将“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写入中央文件。“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未来消费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是优化完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热情、激发消费潜力、持续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基础保障。国务院下发“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培育新供给新动力”《指导意见》强调指出,坚持消费引领,就必须坚持消费者优先。要以消费者需要为先导,以消费者满意为标准,以增进消费者福祉为目标,才能有效促进供给侧改革、创造适合消费者需求的新供给,发挥消费引领作用。开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活动,就是要呼吁全社会坚持“消费者优先”,倾听消费者,为消费者创新,让消费者满意,让消费者真正能自由选择自主消费。
泾县消费者协会召开五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
——县人大副主任方铸任县消费者协会会长
12月25目,泾县消费者协会召开五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胡旭华、县人大副主任方铸、县政协副主席汪玲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5年泾县消费者协会 坚持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为主题,在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受理消费者投诉、强化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并对明年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还增补了部分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议一致通过,推举县人大副主任方铸担任县消费者协会会长。
县领导要求,县消协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为优化全县市场消费环境发挥应有作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公益、创新、协调意识,妥善化解消费纠纷,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公信力,扩大消费维权工作的影响力,增强消费维权事业的凝聚力,提升消协组织的履职能力,推动我县消协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县王君荣当选为安徽消费维权30年最美维权人物
今年是安徽省消费者协会成立30周年。30年来,我省消费维权领域涌现出一大批典型的维权人物。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共同营造更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省消费者协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安徽消费维权30年最美维权人物”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广泛、透明的原则,本着面向基层、面向全社会,突出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贡献的各界人士,经过推荐、自荐、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程序,最终从40名候选人中评选出了30名“安徽消费维权最美维权人物”,我县王君荣当选。
油漆缺斤少两 消协帮助维权
近日,消协榔桥分会成功调解一起油漆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了360元的经济损失。
2015年10月13日,消费者黄某在泾县榔桥镇某油漆店购买了两桶宣城市东泰漆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格力健康牌乳胶漆,价格为180元/桶,出厂标识上印有净含量:20KG的字样。但当黄某回家对未开封的油漆进行称重时,发现一桶油漆“缺斤少两”严重,连桶只有17公斤。于是黄某返回油漆店要求赔偿,双方多次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12月1日,黄某来到消协榔桥分会投诉。
该分会受理投诉后,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过专业测量工具测量后发现该桶油漆的确存在“净含量不足”的问题。分会工作人员召集了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和调解,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对于所售产品出现的“净含量不足”的问题,油漆店老板向黄某进行了道歉,并退还其购货款,同时赔偿黄某损失费100元。此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