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商务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于的2005年 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相比,其最大的特点就是销售模式的多样化。
以往汽车销售领域的授权制度,虽然方便了汽车销售的管理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服务质量,但其限制和减少了汽车销售市场之间的竞争的缺点也越发突出,同时在汽车销售市场出现的服务质量下降、产品价格虚高或加价出售、部分品牌车的整车和零配件比差距过大等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也愈演愈烈。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新的条款,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tf_liutong@mofcom.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法司,邮编:100731。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