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蚌埠市>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厨具订购引纠纷 消协调解矛盾消

2016-01-14   作者:县消协秘书处   浏览:1539
 

近日,固镇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徐女士的投诉,称去年年底她在县城某商店精心挑选了一款抽油烟机和一款灶具,并支付了订金。但当商家送货上门,徐女士验货时,却发现两件厨具型号与订货单上的均不一致。徐女士要求商家按订货单提供商品。但商家借故推诿,不愿更换。而徐女士认为商家应该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而不应该强买强卖,心里很生气,便要求消协出面协调。

固镇县消协工作人员接到徐女士的投诉,了解了事情的缘由后,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组织双方展开调解。最终商家同意了徐女士的退货要求,徐女士向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消费者在商家处订购了商品,就相当于双方签订了订货合同。而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商家应该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为消费者提供订货单规定型号的商品是商家的法定义务。本案中,商店老板不尊重订单约定,不尊重消费者意愿,坚持供应订单规定之外的商品明显违约。另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如果商家确实无法供应订单约定商品,可以给消费者作退货处理,而不能强买强卖,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