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双凤市场监管所及时处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日双凤市场监管所接到山东消费者邵某某投诉,称其在双凤开发区辖区内一连锁酒店入住,退房后因为消费金额与酒店发生纠纷,希望双凤市场监管所予以处理。
接到投诉后,双凤市场监管所及时派执法人员到达现场,经过调查得知:投诉人提前在网上预约了此连锁酒店的房间,于12月23日凌晨依约来到酒店入住,并在12月24日中午12点前退房,退房时酒店要求投诉人支付两天的住宿费用。但该连锁酒店官网有“客人凌晨入住,次日中午12时前退房,只付一天房费”的宣传广告,投诉人认为酒店要求其支付两天的费用,违背了其在官网上发布的承诺。执法人员经过查证,该酒店的官网确实有这样的宣传。执法人员告知酒店,官网上的宣传便是对消费者的承诺,酒店一旦接单,合同关系就成立,双方必须遵守,否则就构成违约。经过执法人员的调解,酒店人员也认识到履行约定既是企业的责任,也是企业诚信经营的表现,同意消费者支付一天的房费。
此次纠纷的快速处理,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督促了企业积极履行约定,时刻牢记诚信经营才是企业立足的根本。(长丰消协秘书处2015.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