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六安市裕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六安市>六安市裕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调委会五次上门调解 十二万定金如数退还

2016-01-11   来源:裕安区消协   作者:王成礼   浏览:2574

【案例简介】

2015313,家住六安市的关女士在六安市某品牌家具商场的多次邀请下,交了12万元定金预定了该商场一块场地,用于经营橱柜生意。该商场当时承诺8月底开业,并在6月中旬要求关女士进店装修,但关女士根据该商场的实际竣工情况,对开业时间持怀疑态度,不敢冒然进场装修,期间还多次与商场招商部负责人联系确认,在得知商场不能如期开业后,关女士要求商场退还定金,但经过多次协商,依然没有任何音讯。无奈之下,2015819日,关女士来到了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管理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

【处理过程及结果】

六安市裕安区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接到关女士的调解请求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得知,关女士为离异单身,独自抚养一个小孩,本想靠着多年积攒的12万元钱做点生意,但在确认商场不能如期开业的情况下,对未来自己经营橱柜生意的信心也产生动摇,就没有按照商场要求进场装修。而该商场招商部在多次要求关女士按时进场装修未果的情况下,没收了定金,并将场地租给了其他人。综合了解到的情况,调委会调解员多次与该商场招商部负责人廖经理联系,并以商场开业时间推迟以及商场已经将场地租出去,对于商场方基本没有损失为突破口,希望廖经理考虑到关女士家庭实际情况,给予退还定金。对于调解委员的调解,廖经理表示会与公司高层汇报后给出答案,后又经过调委会五次主动上门调解,最终使得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商场同意退还关女士12万元定金,对此关女士表示满意和感谢。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定金纠纷引起的矛盾纠纷案例,关女士本来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但是由于关女士与商场之间是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纠纷,不属于消费者协会受理范畴,于是区消协工作人员(同时兼任调委会调解员)建议关女士向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管理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本案中,矛盾双方的争议在于关女士认为是商场不能如期开业导致自己不按时进场装修,而商场方则认为是客户不按时进场装修影响了开业时间,对于双方的各执己见,调委会调解员考虑到关女士家庭的实际情况,希望商场能够体现品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最终经过调委会五次主动上门调解,用实际行动打动了商场负责人廖经理,并在廖经理的帮助下,多次与商场高层以及商场合作方沟通协商,帮助关女士拿回了辛苦攒下的12万元定金,圆满地完成了调解。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