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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消协典型案例:黄金手镯断裂维权案

2016-01-08   来源:霍邱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龚学 邓震宇   浏览:2020
 

案例简介】

消费者朱某于20146月购买的黄金手镯,重26.64克,由于不小心导致断裂,找经营者要求更换,因为没有同款的,消费者选择了一款24.41克的手镯,按约定每克收取25元加工费,但就原手镯多出的2.23克黄金,经营者不予退还,消费者认为这是霸王条款,与经营者协商不成,于1020日上午投诉到霍邱县消费者协会。

调查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县消协工作人员联系了经营者代表,经营者提出这2.23克属损耗,应予扣除。工作人员告知经营者,消费者是更换手镯,并非从新打造,同时收取了加工费和扣出损耗,于情于理不合,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显失公平。经过工作人员细致耐心的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退还消费者2.23克黄金的价款,双方无异议,消费者对调解结果满意。

案例评析】

这起案例的特殊之处在于,黄金退换收取加工费是行业常态,国家并没有相关的法规,该不该收,收多收少没有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经营者自定。对此,霍邱县消协工作人员专门走访联系了一些经营者和消费者,据了解,金银首饰加工费有的是按件收费,有的是按克收费,按克收费在霍邱县当地从10元到35元每克不等,消费者对经营者收取加工费也是默认接受,对较高的收费消费者更是无奈接受。对于市场上关于黄金首饰加工费收取的不合理现象,期望上级尽快制度或促进出台统一的标准,来规范黄金首饰加工费市场。

案例提供:霍邱县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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