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牙效果不好 消协帮其维权
【案情简介】
2015年4月,消费者程先生来到巢湖市消协分会投诉某牙科诊所,其称在某牙科诊所花4000元上下两颗牙,事后,由于下面补的牙齿一直不合,导致牙龈发炎,现在要求诊所退还补牙款2072元,遭到诊所拒绝。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由于消协分会离该诊所较近,所以消协分会工作人员和消费者随即来到该诊所。据了解,诊所负责人对消费者所陈述的事项无异议,只是在退款数额上存在分歧。原本消费者已经和诊所达成协议退款1000元,但是后期消费者认为退款较少,要求再退款1072元。诊所认为,牙齿消炎之后,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所以不同意全额赔偿2072元,只同意赔偿1000元。
消协分会工作人员认为,即使牙齿消炎之后能够使用,但是也因此给消费者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而且消炎也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等等费用,诊所应当给消费者医疗等费用的赔偿和身体伤害的补偿。
经过分会工作人员的多次上门调解,最终诊所同意退款2072元给消费者。
【案例评析】
《消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务工减少的费用。本案中,消费者补的牙齿不合导致发炎,诊所理应赔偿相应的治疗费用,给消费者造成伤害,也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