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消费引纠纷 消协维权帮退卡
【案情简介】
2015年1月,盛先生来到巢湖市消协分会投诉,诉称其妻子于2014年12月在巢湖市某美容店办理一张美容卡,充值4000元,店家承诺可以享受到多种按摩服务,但实际只能享受一种按摩服务。现要求退卡遭拒。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巢湖市消协分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美容店店主。店主赶到消协分会办公室进行当面调解。根据店主陈述,其没有承诺过能享受多种按摩,顾客在办理美容卡的时候就应该知道是按摩加美容服务。现在消费者认为美容服务不需要,就只能享受按摩服务。所以不同意消费者退卡。
消费者坚称,办卡时候自己明确表示就是需要按摩服务的,店家也承诺有几种按摩,现在只能提供一种按摩。所以没有履行售后承诺,明显具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至于店家的售后承诺,因为没有书面的文字留存,所以不能认定到底有没有这样的承诺。但是店家应本着诚信经营的理念,加之消费者办卡时间不长,就消费过一次,可以为消费者办理退卡。经过消协分会工作人员多次的沟通协商,最终店家为消费者办理了退卡。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预付卡消费纠纷,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就等于和店家订立了服务合同,至于合同的约定,一般要有书面的文字留存,口头协议在维权时很难作为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案中的消费者由于没有和店家订立书面的合同,所以其所陈述的店家承诺没能作为店家违约的证据。消协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涉及到合同约定或者售后服务等相关承诺时,最好有个书面的文字记载,这样的遇到纠纷时,就能作为证据用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