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季度,无为县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按投诉性质分:质量问题11件、价格问题 2件、其他问题1 件,分别占总投诉量的 79%、14%、7%;按投诉类别分:家用电器类6件、服装鞋帽类3件、食品类2件和电信服务类3件,分别占总投诉43%、21%、15%和21%。
综合本季度受理的投诉情况,有以下特点:
一、质量问题的消费投诉仍然是广大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问题。在本季度受理的14件消费者投诉中问题反映质量的投诉有11件,占总投诉量79%。投诉商品类别包括家用电器类、服装鞋帽类和电信服务类三大方面。随着电子科技的日益发达,电子产品消费发展迅猛,在价格上,一些曾经被视为高科技的电脑、智能手机、液晶电视等也随着竞争的加剧而普遍下降,而与此同时,电子产品在生活中应用越来越广泛。据统计,电子产品在市场上水货、翻新的存在不少,这种产品易坏,且不容易鉴别。建议消费者购买笔记本电脑、手机、电视等产品时,选择品牌专卖店,这样相对来说品质有保障,售后维修等问题解决起来也相地容易些。同时,购买时切记索要正规发票!
二、近年来,网络及媒体购物为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相应的投诉也呈上升趋势。消费者网络购物时,要注意选择信誉好、实力强、售后服务有保障、有退货承诺的商家。同时,消费者要认真阅读交易规则,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并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方式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货款。当商家送货时,应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与此同时,部分快递公司“野蛮分拣”,致使消费者投递物品破损甚至丢失,快递公司不但没有主动告知消费者,甚至欺瞒消费者,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当消费者要求理赔时,快递公司则以其当初没有保价为由,表示只能赔付快递费的三倍,拒绝按货品价值进行赔偿。一旦发生快件损坏或丢失现象,快递公司通常以“消费者没有保价”为由推卸自身责任,对于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要求,则以未保价物品损失按照快递费的三倍来赔偿,远不足以弥补消费者的损失,针对以上问题,请广大消费者认真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