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日,市民安先生在我市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该品牌的家用轿车,使用才三个多月,汽车的三元催化器就出现了损坏,之后虽然经过清洗但是仍不能正常使用,于是安先生要求4S店按照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对出现问题的三元催化器进行免费更换,但是,4S店认为三元催化器出现问题可能跟安先生所加的油品质量不过关有关,所以安先生要求更换三元催化器要必须付费。对此安先生不能接受,12月29日安先生及其家人来到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希望消协出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到安先生的投诉后,蚌埠市消费者协会认为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没有对因为汽车油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汽车部件损坏的相关规定,因此,安先生汽车的三元催化器的损坏不能认定是油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该4S店必须对安先生的汽车进行三包内的维修,通过市消协耐心说服教育和调解,最终4S店表示将联系生产厂家,对安先生的汽车进行维修,如果无法维修将三元催化器免费更换。
对于此次处理结果安先生表示非常满意,对市消协接诉后积极协调,能在新年之前就将问题圆满解决,表示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