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按程序责成被诉企业的辖区溪口市场监管所启动处理投诉机制。该所接诉后,快查快办,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被投诉公司调查核实情况,并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方式与投诉者取得联系,以进一步了解权益被侵害的事实及诉求。经反复沟通、多次交换双方意见及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最终于3月17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诉公司连同购物货款共赔付王某900元、张某800元。至此,两起跨省域的网络消费纠纷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得以调解终止。
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按程序责成被诉企业的辖区溪口市场监管所启动处理投诉机制。该所接诉后,快查快办,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被投诉公司调查核实情况,并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方式与投诉者取得联系,以进一步了解权益被侵害的事实及诉求。经反复沟通、多次交换双方意见及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最终于3月17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诉公司连同购物货款共赔付王某900元、张某800元。至此,两起跨省域的网络消费纠纷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得以调解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