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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市消协走进滁州广播电视台宣传新法

2016-01-05   来源:滁州市消协   作者:唐凤阳   浏览:3661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全国人大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总局施行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两部法律、规章。为进一步扩大宣传,1219日上午,滁州市工商局左宁局长、广告科李艾林科长和市消协唐凤阳秘书长一同走进滁州广播电视台,通过滁州“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对《广告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修改背景及特色亮点内容,进行重点宣传和解读。

直播现场,左宁局长向广大听众介绍了新《广告法》的修改背景,《广告法》自199521日施行20年以来,在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广告业迅速发展和互联网广泛应用,广告发布的媒介和形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过于原则,约束力不强,对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缺乏规范,已不能完全适应广告业发展的客观需求。这次颁布的新广告法有以下四个特色:一是补充和完善了广告内容准则;二是严格规范了广告主体的行为;三是明确界定构成虚假广告的具体情形;四是提高法律责任的可操作性和震慑力。可以说新的《广告法》是史上最严的法律。李科长、唐秘书长分别介绍了《广告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亮点,并就现场消费者打入的3个电话咨询进行了解答。

本期政风行风热线是2015年度的最后一期,同时也是“十二五”期间的最后一期,因此备受社会和媒体的关注。最后左局长表示非常感谢政风行风热线为我们提供了与各位听众(观众)沟通交流的机会,也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滁州市工商局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并代表市工商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工商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新年的美好祝愿,下一步,我局将以新法宣传为契机,认真履职,为“十三五”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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