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赋予消费者协会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职能,12月18日,县消协组织由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社会义务维权监督员对县农村商业银行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方面进行了一次监督评议。
县农商行领导首先介绍了在抓制度建设、人员培训、拓展业务、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各位监督员通过走访消费者、察看营业大厅、听取介绍等形式,从收费、公平交易、营销宣传、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服务质量、服务环境、消费教育、争议解决等八方面进行了评议。各位监督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对县农商行在营业大厅外部环境的改进、员工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消费知识宣传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