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家住无城镇某小区,2015年4月16日晚,王女士家的一扇卫生间移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裂,由于躲避及时,未造成人员身体伤害.该移门是在2009年11月购买,损坏前不久刚刚维修过移门底部。王女士认为是商品质量问题或者是商家的维修人员维修不当造成的损失,商家认为是消费者家人使用不当造成爆裂。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协商解决无果。2015年4月17日,消费者向县消协投诉。
县消协受理了该起投诉,经初步调查,情况基本属实。消费者家中的现场图片显示爆裂属于粉碎性碎裂,无法修复。我会及时与经销商进行了沟通,经营者也认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双方多次协商,虽双方在赔偿方式上存在较大分歧,但经消协多次调解,最后商家同意对爆裂的移门进行了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