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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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消费警示

2015-06-19   浏览:3645
      端午节佳节临近,为保障景区居民和来山游客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日前,九华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对景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主要对销售、制作粽子、绿豆糕等节日食品的店家、超市以及餐饮单位开展了严格检查,重点检查了节日食品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标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冷藏或冷冻存储;进货台账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在售粽子相关食品是否存在过期或腐败变质等情况;并对经营户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关键点进行了重点检查。 

    期间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50余户,在检查过程中,随机抽取了3组食品进行送检,其中1组不合格,已责令商家就地封存,等待处理。

    九华山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在选购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一是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二是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装粽子注意适量买入,生熟粽子分开贮存。 三是粽子在食用之前应加热至中心温度达75摄氏度及以上,吃剩的粽子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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