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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2消费提醒

2015-12-04   来源:市消协   作者:市消协   浏览:3559
 

狂热的“双11”后,一些遗留的问题也相继显现。“双11”期间,不少网购的消费者或多或少都遇到了一些问题。

比如典型的问题:快递变成了慢递、买到了假的名牌、铆足劲下单,商品不合身、维权程序繁琐等。

  根据消协接听的投诉电话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发现,诸如商家“价格先涨后降”、“商品跟实际不符”、“货源不足商品难抢”等引发了消费者集中吐槽。而不少买家在疯狂下单后冷静下来时才发现,很多商家大肆促销的噱头基本上都名不副实,部分商品先提价,再以打折销售,消费者其实享受不到多大的优惠。

在‘双11’这场狂欢中,消费者在大多数时候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比如,消费者认为拿到手的货物和网上的描述有差异,但至于这个差异是否的确存在,很难有一套标准去界定。消费者可以通过淘宝卖家所在地消协、淘宝平台介入协调处理一些纠纷。但受理、调查以及正式处理都需要一定时间,不少消费者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为自己维权,到最后有些投诉也变得不了了之。

 “双12”即将到来,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加大促销、打折力度,吸引“网购一族”。根据双11的消费经验教训和“双12”消费特点,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四注意。

一是避开网购高峰,验货后再签收。

二是选择正规网站网购,保存好购物凭证。

三是小心价格陷阱,辨别虚假打折。

四是依法享有“后悔权”也有限制。市消协特别提示,针对消费者与电商之间的网络纠纷,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均赋予了消费者网络交易后悔权。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有四种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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