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消协接到多位市民投诉,反映在街头进行手机充值时受骗上当,本想是将钱充到自己的手机账户,并获得一些优惠,不料却变成了购买“回拨卡”。
市民李先生路过某银行门口时,看到有人摆摊开展手机充值送话费活动,充100元送60元话费。正巧,当天李先生接到运营商的欠费短信通知,由于有缴费需要,李先生便上前咨询充值事宜,据摆摊人介绍,他们销售的是集团用户充值卡,移动、电信、联通手机都能充,充话费的同时还能享受通话费用折扣优惠。得知有如此优惠的充值活动,李先生颇为心动,当场掏出200元充值,摆摊人在李先生的手机上拨了一个号码,拿出几张卡片,将卡片上的数字输入后说充值成功了,320元已在李先生的账上。拿回手机后李先生却发现没有像往常一样收到运营商发来的充值成功短信,觉得有些不对劲就拨打了运营商客服热线,经查询得知钱根本没到账上。李先生遂质问摆摊人,摆摊人却回答充的钱确实已到了与李先生手机捆绑的“集团用户”帐上,但不是李先生手机运营商的帐户,是李先生自己没弄明白,同时拒绝了李先生的退款要求。
经市消协调查:李先生购买并充值的集团用户卡,实际上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回拨卡”业务。“回拨卡”是指用户先用手机拨打预约号码,挂机后手机回铃,然后再拨打被叫号码,最后接通进行通话。这与手机直接拨打电话号码不同,它是某些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将主叫号码变为被叫号码,再利用三方通话功能而实现,同时利用运营商网间结算通话时间低于6秒不计费的规则而不产生通话费用,市民充值的钱就被这些公司全部“纳入囊中”。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关于现阶段暂不允许开展电话回拨业务的通知》(信部电函【2007】86号)、《关于做好终止提供电话回拨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信部电【2007】401号)、《关于做好回拨业务清理工作的通知》(工信电管函【2010】79号)等规定,回拨业务属于违法电信业务。由于“回拨卡”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业务,消费者在使用时也会出现诸多问题,如通话质量不好、通话时间缩水、预约号码停机、通话内容易泄密、充值金额不翼而飞等情况,而一旦出现这些问题时,售卡人早已消失,消费者难以找到人负责,消费权益得不到保护。
为此,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街头手机充值活动,不要误入“回拨卡”陷阱:
一、某些经营者选择银行、超市、商场出入口等人流密集地点摆摊设点,以“手机充值送话费”为名掩盖销售“回拨卡”这一违法产品,有意误导消费者选购,由于不开具任何购物凭证,消费者发现上当后要求经营者退款时往往会被各种理由拒绝。
二、消费者消费时应避免贪图便宜、因小失大,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手机充值应选择正规渠道,如通讯企业的营业厅、运营商官方网站、与运营商合作的支付宝等平台,不要轻易相信充值会赠送大量话费地宣传,如遇到难以判断真伪拿不准主意时,可拨打通讯运营商客服热线咨询求证。
三、市消协呼吁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管理,坚决取缔街头无证照流动经营行为,特别是通信管理部门对于从事回拨业务的经营企业要坚决进行查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免受不法经营者的侵扰。 (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