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蚌埠市2014-2015年度
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推荐活动的通知
市优质服务先进活动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各商贸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蚌埠市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推荐活动(以下简称推荐活动)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全市窗口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消协和省消协有关文件精神,在征得市消协常务理事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市优质服务先进推荐活动小组决定,开展2015年蚌埠市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推荐活动由市消费者协会牵头,市工商质监局、市卫计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成员单位参加,对申报“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单位进行考核评审。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消费者协会,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二、基本要求
1、申报范围
推荐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推荐对象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消费者日常消费相关的各类生产、销售、服务型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企业及品牌信誉度高,资金运作良好,经营服务水平居行业领先水平,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和一定的市场占有率,申报期间无重大刑事及民事争议。
(2)取得合法证明和应有的资质条件,连续生产或经营、服务三年以上,企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法规与标准,近三年的监督抽检全部合格,商品或服务无批次质量问题或不良社会影响。
(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自愿参与和支持消费维权活动,与消费者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妥善解决消费争议,当消费纠纷不能自行和解时,自愿接受消费者协会的调解意见。
(4)研究制订高于国家和行业有关专项服务的规章制度。在商品售后服务方面,有较为完善的服务网络、技术手段和方便修、换、退等服务措施。在服务行业,有切实可行的专项服务措施和制度保障,向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热情周到的优良服务。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接受消费者合理建议。主动开展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提高消费技能。倡导并推行高于国家标准的售后服务新举措。
(5)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真实充分原则,对商品和服务的宣传内容客观真实、符合科学事实,不夸大功能和效用,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合理定价,明确实价,价格真实完整。明折明扣,规范促销,不搞虚假促销。
(6)合同规范公平竞争,不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忠实履约,不随意中止变更约定,不以市场垄断或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不以不正当经营手段破坏市场秩序。
3、申报材料
(1)填写统一的《蚌埠市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推荐申报审批表》
(2)提供申报的企业和服务资料。包括企业资质和许可证明(复印件),现行质量标准、近期有效的品质检测报告(复印件),尤其是涉及安全、卫生、质量、环保方面的检测报告。
(3)提供企业在服务方面规章制度。包括服务行业方面的服务规章和企业制度,产品售后服务规定及企业措施,品质担保内容。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服务措施要有对比说明。
(4)提供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企业设置解决消费纠纷“和解”的保障体系和机制,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制度措施等。
三、活动时间安排
1、动员申报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通过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向广大商贸企业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按照自愿的原则,由企业自行向评选活动办公室进行申报,在全市范围内(含三县)的商贸企业均可以参加。
2、考核评选阶段(2016年1月至2月中旬)
(1)初选。由活动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申报的单位在服务满意度、投诉解决情况、执行价格、质量、计量、卫生法规、经济效益和社会反映等方面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选名单。
(2)考核。根据初审情况,由市消费者协会牵头,工商质监局、卫计委、发改委(物价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照相关推荐标准进行实地检查、考核。根据考核打分结果,85分以上为优秀,70-85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为合格以上的方可参加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评选。
(3)终评。根据考核打分的结果,提出拟命名的候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并命名。
推荐过程中,对于违反评选标准中关键项的、曾发生较大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一般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企业或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3、表彰奖励阶段(2016年“3·15”期间)
2016年3·15前夕进行公告并召开表彰大会。
联系方式:
蚌埠市消费者协会
联系电话:2054315 传真:2075315
电子信箱:bbxx315@163.com
附件:《蚌埠市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推荐考核表》
《蚌埠市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推荐申报审批表》
2015年11月28日
附件:
蚌埠市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推荐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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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分 |
存在问题
及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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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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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把好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经销“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把消费者购物风险降到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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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物价管理制度,价格用语规范。明码标价,填写准确,降价记录保持完整。质价相符,不搞价外收费,不搞任何形式的虚假让利。明码标价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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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遵守商业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服务标准,执行国家 “三包”规定,坚持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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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明经商,规范服务。坚持热情、主动、耐心、周到的服务准则,主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实行营业员、服务人员挂牌上岗,设立评议台、意见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保证投诉完结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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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 埠 市 消 费 者 协 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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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年度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推荐活动申报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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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况 |
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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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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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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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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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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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成和解 □按时按量上报 上报情况 □未能及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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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负责 部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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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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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措施及承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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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情况(市级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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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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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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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组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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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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