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5日,我会在县局和县人民法院的指导和支持下,成功利用“三调联动”机制化解了一起消费过程中的人身伤害纠纷。
消费者苏某、吴某二人9月份在肥西县某婚纱摄影店订购了婚纱摄影服务,9月23日,吴某在六安市兰溪拍摄基地拍摄马上场景时从马背上意外跌落,造成颈部损伤、上唇及鼻子磕破流血。六安兰溪拍摄基地马场负责人及时将其送医救治,前后花去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3000余元。后三方当事人在后期治疗及赔偿问题上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由于该纠纷情况复杂,双方分歧较大,且涉及两地三方,调解难度不言而喻。为此,我会调整调解思路,调解过程中一直与县局和县法院调解中心保持沟通,巧妙把行政、司法调解的优势运用本次调解过程中。调解中,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及约见等方式对当事摄影店和六安兰溪拍摄基地马场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并指出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通过工作人员不懈努力,六安兰溪拍摄基地马场和婚纱摄影店同意再一次性补偿消费者人民币5000元,消费者前后共挽回经济损失8000元。同时,为消除被投诉方顾虑,更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调解协议签订后,县法院还出具了司法确认书。
对于以上处理结果,当事各方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