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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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消费者协会发布2015年消费警示(第三期)

2015-11-24   来源:临泉县消费者协会   浏览:2445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网上购物的普及,使快递业务也随之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投诉也越来越多,近期,我县消费者协会多次接到有关快递行业的投诉。受理并调解的有关投诉大多是投诉人网购商品后,通过快递公司或其他渠道运输,出现快递公司不向农村送货、货物丢失、贵重物品快递公司不能照价赔偿等问题,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临泉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选择快递业务时一定要四注意:

1、注意选择证照齐全,口碑较好的快递公司。本地的公司索赔比较容易一点,比较注重其公司在本地的信誉,同时比较容易进行实地考察。所以应选择有信誉、口碑好、服务到位、优质的本地快递公司。

2、详细阅读快递公司提供的说明、快递须知、契约等合同条款。若有不明之处,应当场了解清楚。当发现有不合理的条款时,可以要求经营者修订。如经营者拒不修订的,应及时终止业务的办理。

3、认真填写快递单证,对贵重物品填写保值价。填单时一定要把收件人地址和自己的地址填写详细、收件人与寄件人的联系电话,以免因地址不详造成时间上的耽误。

4、注意保管好所有快递凭据。如若出现快递物品丢失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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