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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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住宿被扎伤 消协调解获赔偿

2015-11-24   来源:临泉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赵磊   浏览:3076
 

20151112,临泉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刘某的投诉,称其于1023日在临泉县某宾馆入住,于当日晚上,被房间内的门吸上的钉扎伤脚部,后被送至医院治疗。因与宾馆就医药费、误工费的等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诉至消协。

临泉县消费者协会接消费者到投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展开调查调处。经调查得知,刘某投诉的情况属实。在调解期间,我们让投诉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到阜阳市某医院去复查,确定刘某受伤的脚部没问题后,把双方当事人和宾馆负责人请到消协进行调解。在消协的主持下,经过一个星期的时间,双方协商一致,该宾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000。事后,投诉双方当事人均对临泉消协工作人员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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