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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旅游行业消费调查报告

2015-11-23   来源:市消协   作者:胡菲菲   浏览:2808
 

为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提高旅游业服务水平,促进我市旅游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状况进一步好转,9251025日,市消协联合各县、区消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旅游行业消费调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方式及范围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形式。由各县区消协选派工作人员及消费维权义务工作者,在全市范围内随机走访消费者,填写问卷1000份。

二、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收回有效问卷967份。

1、年龄: 18-35岁占22.8%36-55岁的占50.7%56岁以上的占26.5%

2、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15.3%;高中占23.7%;大学专科占38.2%;大学本科及以上占22.8%

3、月收入水平:1000元以下占5.2%1000-3000元占85.3%5000-10000元占8%10000以上占1.5%

4、一年旅游的次数:1次占70.5%;2-3次占27.4%4次以上占2.1%

5、旅游方式:跟团占55.3%;自由行占38.2%;半自由行占6.5%;单位组织没有。

6、选择跟团出游主要考虑的几个方面:朋友推荐占30.8%;规模大、声誉好的旅行社占57.6%;价格便宜占7.4%;广告宣传占4.2%

7、选择跟团出游时,是否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情况:是占92%;否占8%

8、在与旅行社签订确定路线前,是否注意了旅行社资质情况、服务监督和投诉电话以及合同的主要事项:87%13%

9、认为目前旅行社主要存在的问题(多选):旅游线路、游览时间安排不合理83.4%费用偏高41.7%旅行社存在用模糊、虚假的信息等方式故意误导、欺骗和招徕消费者23.5%旅行社增加合同以外或欺骗、诱导或强制旅游者购物13.6%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减少景点7.5%

10、认为我市旅游景区的门票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合理2%偏高98%偏低没有。

11、认为我市旅游景区是否存在价格虚假表示、强制收费、多收费、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存在17.5%不存在28.9%不清楚54.6%

12、对我市旅游景区提供的食宿条件和休闲游乐设施是否满意:满意72%不满意28% 

13、对我市旅游景区的导游讲解人员专业知识、服务态度、语言表达、仪表仪容等是否满意:满意66%不满意34%

14、与旅行社、我市旅游景区是否发生过消费纠纷?是否得到解决情况:没有发生过80.2%发生过,未解决4.3%发生过,已妥善解决16.5%

15、如果发生纠纷,首先选择的维权途径:自认倒霉,不了了之8.7%找经营者协商解决64.2%向消协投诉15.6%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11.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其他没有。

16、被调查者对旅游行业的发展意见或建议:

1公开透明消费,降低费用。旅游路线与景点安排要更合理,景点门票价格要有所降低。

2)制定旅游行业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宣传力度,扩大旅游景点的知名度。

4)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各类欺诈、误导、强制购物等违法行为。

5成立专门的维权机构,维护广大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调查情况分析

() 调查对象构成

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以中青年(36-55岁)为主,学历层次较高,月平均收入以中下等(1000-3000元)为主,大部分人每年只旅游一次,近五成人都选择跟团旅游。

(二)绝大部分消费者都会关注旅游相关注意事项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消费者在选择旅行团时,都会根据旅行社的口碑和信誉进行选择,九成消费者都会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近九成消费者在与旅行社签订协议前都会查问旅行社资质、合同签订细节以及服务监督和投诉电话等相关事项。

(三)旅游行业服务水平依然不尽人意

调查结果显示,旅游线路、游览时间安排不合理费用偏高旅行社误导消费等情况较严重;大部分消费者认为我市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偏高收费标准宣传不到位,不透明,五成以上消费者对相关价格违法行为不清楚。

(四)旅游消费者维权意识较强

调查结果显示,发生消费纠纷时,绝大多数消费者都会选择不同途径进行维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超过六成的消费者会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四、建议

(一)加大宣传,全面提升生态旅游知名度

相关部门和景区要利用城市发展的各种大好契机,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推广我市的山水文化、风土人情、人文环境、生态环境等等,以提升我市生态旅游知名度。

(二)优化服务,切实营造诚信经营氛围

旅游景区要进一步拓宽旅游发展空间,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加大游乐设施以及食宿条件等硬件的投入和建设;制定旅游景区灵活多样的联票制度,将景区内的品牌景点与其他景点进行合理搭配,通过多样的联票形式吸引游客;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等旅游服务单位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诚信经营服务,切实优化我市旅游服务消费环境。

(三)强化监管,大力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意识与能力,保证旅游服务质量;要建立维权机制,在景区内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畅通消费维权通道,配备维权专员,在每个旅游景点设立醒目标志,公布方便快捷的咨询、维权服务电话;要加强对旅游服务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的不法经营行为。

(四)理性消费,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要选择证照齐全,规模大、声誉好的旅行社,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已的旅游模式和档次,不要盲目跟风出游;要认真查阅旅行社有关资质材料和相关合同条款,谨慎签订相关书面合同或协议;积极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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